律师怎样就算是把官司打赢了?
“律师的赢”,是每一位律师在正式接受每一场诉讼的委托之前必须面对的核心问题之一;并且是不能够回避只能够审慎回答的由当事人提出之终极性问题。许多当事人甚至是品着律师对“律师的赢”的回答来作出聘请还是不聘请,聘请张三还是聘请李四抑或聘请王五的决定的。
“律师的赢”,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由此可以“一朝看尽红颜老”!
如何评判“律师的赢”又是每一场诉讼战争结束时都会以这样或者那样的方式必须面对的极重要极现实的问题。
有时是当事人催你、逼你去面对;同时,即使没有任何外在压力,对于任何一位希望不断提升自己的办案能力、业务水平的律师来说,进行必要而又可能的回顾与反思必然复必须是在每一场诉讼战争结束之后都应该积极面对的一件重要事情。只有不断反思,不断总结从而不断提高的律师才能够成为人类良知良能的真正代言人----这正是成为一位真正律师的核心问题与不能不研究的司法课题。
“律师的赢”的内涵与外延究竟是什么?
评判“律师的赢”的标准是什么?
广东人不叫“赢”叫做“胜算”;黎民百姓的大白话叫做“有没有把握”“有多大把握”······
每一场诉讼战争正式开打之前,当事人都会在向律师陈述了案件基本情况之后提问面前的律师:有多大“胜算”?“有没有把握”?“有多大把握”?······所以,每一位比较成熟的律师都会有一套自己的说辞----关于“律师的赢”的说辞。
如何来比较科学一点地界定“律师的赢”呢?
如何才能避免关于“律师的赢”的异质性争议呢?
本律师认为,“律师的赢”如同一场战争的“赢”,双方共同预定之诉讼目的基本实现了就是“赢”了!具体来说,就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律师而言,赚了多少钱,实际得到了多少利益,不能够作为衡量“律师的赢”的核心标准,尤其不能够不可以成为唯一标准;就刑事辩护律师而言,“律师的赢”首先不是替被告人减了几年刑期等而是整个刑事司法程序过程之中为被告人所提供的贴心体己的以法律帮助为核心的方方面面的服务与帮助。质言之,“律师的赢”究其实就是律师与当事人经过充分磋商达成共识之后共同预定的诉讼目的的基本实现。
律师经过诉讼策略的制订,诉讼布局的部署,诉讼过程的精心策划,最大限度地搜集证据、调查取证、及时提交证据,充分调动律师的法律想象力对每一份证据展开充分分析,最智慧地运用己方和对方所提交给法庭的全部证据,在必赢信心支撑之下律师尽职尽责竭忠尽智选择最佳手段以追求最佳结果,最终基本实现了共同预定的诉讼目的,律师的工作就是卓有成效的,这就是“律师的赢”,这就是广东人所说的“胜算”预测的实现。
如何共同预定诉讼目的?
共同预定的诉讼目的的内容应该包括哪些?
共同预定的诉讼目的如何固定?
共同预定的诉讼目的如何得到确认?
上面列举的这一系列问题可以一并解决。上面列举的这一系列问题一并解决的模式与方法可以非常简单,那就是在制作《受案笔录》方面做足功课下足功夫。
律师决定正式接受委托之前应该制作《受案笔录》将当事人的陈述加以整理与固定;尽量详细记录案件事实与证据及证据线索。决定接受委托,说明双方已经就所有相关事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比较复杂的案件,签订《委托合同》之后再制作另外一份《受案笔录》,在这份《受案笔录》里将前面提到和没有提到的所有与当事人诉讼目的有关的问题及双方所谈论的所有内容尽可能详细地加以记载,这就是将来用以评判“律师的赢”与“律师的输”的根本凭据所在;也是将来避免异质性争议的最佳模式选择与最佳管理策略----将抽象概念具体化、技术化。
附:
受案笔录,或者叫做接待笔录,其基本要求大抵如下:
第一,简明扼要记载当事人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主要内容。
第二,依据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明确告知当事人我们将竭尽全力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但我们律师绝对不能够对委托人作“绝对胜诉”、“一定赢”以及诸如此类的承诺。
第三,明确告知当事人:请客户如实务必陈述案件事实,不得隐瞒任何事实,即使是对我方不利的事实;如实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切实协助律师及时调取相关证据,否则,可能导致败诉或给我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必须明确告知已经办理委托手续的当事人,请当事人按时依约交纳相关费用,否则我们将不能依约履行代理职责。
第五,明确告知当事人,有及时获取所委托事务进展情况的权利,并享有法定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明确告知当事人在胜诉的情况下,同样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缺乏履行能力,即没有可供执行财产,胜诉方的债权照样难以实现;从法理上讲,这个诉讼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第七,关于证据问题,务必明确告知:
你现在可将已经掌握的证据向律师提供,如现在持有请出示【注意办理交接手续,出具收据,通常不收证据原件,只收复印件,香港人习惯叫做影印件】;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证据可以向律师提供,如果有,请务必在起诉前或最迟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届满(一般不少于立案之后15天,不多于立案之后30天)前提交给法庭;
而且开庭时,证据一般应提交原件或已经过法院核实过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制件;否则,将视为我方举证不能,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请务必重视这个问题。
有无其他证据线索,若有请及时提供,以便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前,及时取得证据。
若有证人愿意出庭做证,律师可以预先制作询问笔录,或者辅导证人书写书面证人证言,以简化证人证言质证程序;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出庭作证,否则我方所提供的证人证言很难被法庭采信,希望务必重视这个问题。
第八,请客户及所有知情人尽可能详尽陈述案情,尤其讲明时间、地点、人物和故事的情节、细节。一般律师只需认真倾听,无须进行解释和分析,如客户强烈要求,方可作简明扼要的解释与分析。
第九,特别交代:本笔录将作为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附件,并且与“委托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