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已经续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满1年后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然,劳动者有权决定是否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可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是不提出,用人单位就应该主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