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签了合伙协议没有出资有效吗
一般而言,签了合伙协议但未出资,合伙协议通常仍具法律效力。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关于设立、变更、终止合伙企业等事项所达成的合意。只要该协议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协议即有效。
未出资可能构成对合伙协议的违约,其他已出资合伙人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补足出资、赔偿损失等。不过,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合伙协议的具体条款及实际履行状况综合判定。
二、未出资却签合伙协议,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未出资却签的合伙协议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关于设立、经营、管理合伙企业等事项达成的合意,只要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自成立时生效。
未出资不影响协议本身效力,但会产生违约责任。合伙人应按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未出资的合伙人需向已出资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其他合伙人可要求其补缴出资、赔偿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