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事情。”近日,福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网络平台租赁电脑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当调解协议签订的那一刻,当事人对法官表示感谢。
2024年4月,金某通过某平台向某通信公司租赁一台电脑并签署租赁协议,明确约定租期、租金以及买断价格等内容。同日,该公司将电脑邮寄给金某。然而金某在租用电脑5个月后便停止支付租金,亦未归还电脑。该公司经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诉讼标的额小。考虑双方当事人均身处外地,为减少诉累,法官决定组织调解,于是第一时间联系金某了解双方交易情况及其未支付租金又未归还电脑的原因,并沟通调解事宜。进入调解环节后,双方均同意由金某买断案涉电脑,但对买断价格以及支付时间存在争议。法官遂就租赁协议约定、诚实信用原则、诉讼成本等方面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达成金某以3227元买断电脑,并分三期方式支付买断款的共识。
来源:福建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