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写补充合同条款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只要手写补充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当事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条款就有效。
不过,为避免纠纷,最好在手写条款处让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证明是双方认可的内容。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内容违法违规,该手写补充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
手写补充合同条款引发纠纷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效力及作出判决。首先审查是否构成合同有效要件,即双方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若满足,手写条款有效。
法院会看补充条款是否符合订立程序,如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确认等。若有一方主张受欺诈、胁迫订立,需提供证据,法院会结合证据判断。
若对条款理解有争议,法院会按词句、合同相关条款、目的、习惯及诚信原则确定真实意思。若手写条款与原合同条款冲突,一般以补充条款为准,因其是对原合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