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买卖合同履行期是多久
买卖合同履行期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有约定从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当事人可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随时请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比如买卖一批货物,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债权人要求债务人三天内交货,若三天不符合交易习惯、准备时间不足,该要求不合理。总之,履行期首先依约定,无约定则按法定方式确定。
二、买卖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仍无法确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买卖合同中,若需交付货物,交付货物为履行义务,交付货物一方为履行义务一方,其所在地为履行地;若涉及货款支付,接受货款一方为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为履行地。如此规定能在无明确约定时,为确定履行地提供规则,保障合同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