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保证合同必须要单独订立吗
保证合同不必须单独订立。依据《民法典》,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其订立方式有多种,既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比如,在借款合同里,债权人、债务人与保证人可共同约定保证条款,明确保证责任等内容,该条款同样具备保证合同的效力。所以,保证合同的订立形式灵活,并非局限于单独订立书面合同这一种方式。
二、保证合同可通过其他形式订立吗
保证合同可通过多种形式订立。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当事人以口头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等。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条款,若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明确,也构成保证合同。此外,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但口头保证合同存在一定风险,发生纠纷时较难举证。为避免争议,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如保证方式、范围、期间等关键内容,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