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解除意味着双方基于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这并不妨碍双方重新达成新的合意、签订新合同。 从法律角度看,合同的签订遵循自愿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可以再次订立合同。不过,若原合同解除是因一方严重违约等情形导致,另一方在考虑是否重新签约时,需谨慎评估对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同时,重新签约时要明确合同条款,避免再次出现类似导致原合同解除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若合同是因一方违约而解除,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比如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解除合同,此时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不过,若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且未约定违约责任,通常较难再追究。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解除合同,一般也不存在违约责任的追究。所以,合同解除后能否追究违约责任,关键看解除原因及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