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成立后可以变更内容,但应遵循法定规则。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是合同变更的常见方式,双方达成新的合意,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等。 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若未履行相应手续,可能影响合同变更的效力。 此外,存在一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合同的情形,如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此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但需注意,变更合同应遵循诚信和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
合同成立后可以变更内容,但需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即双方达成变更的合意,变更才合法有效。 同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若未履行相应手续,可能影响变更的效力。 此外,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这要求变更内容必须清晰明确。若一方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未取得对方同意,该变更对另一方不发生法律效力,擅自变更方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合同成立后能变更内容,但要依法依规并遵循双方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