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订合同后当场撕毁,合同通常还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合同效力的判定主要看是否满足生效要件,如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等,与合同是否被撕毁并无直接关联。撕毁合同只是对合同的物理破坏,不影响合同已成立且生效的事实。若一方撕毁合同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比如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这需依据合同具体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判断。若合同明确规定服务提供前需付费,且服务方无违约行为,即使未享受服务,一般也应按约给钱。比如预付式消费合同。 若服务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导致消费者未享受服务,消费者有权拒绝给钱。依据《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服务方拖延服务时间、服务质量与约定不符等。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未享受服务,可根据公平原则,双方协商分担费用或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