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效合同的收益归属于谁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对于无效合同的收益处理,应遵循恢复原状、过错赔偿等原则。
若合同无效是因一方过错导致,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例如,双方恶意串通签订合同倒卖国家文物,收益应被国家收缴。
二、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无效合同指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认定标准如下:主体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意思表示不真实,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此外,合同中若存在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该条款无效。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