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纠纷是否以合同签订地管辖
合同纠纷不一定以合同签订地管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首先看当事人约定,若合同中有有效的管辖协议,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就依约定。 若无约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需根据合同性质、履行情况等确定。 不过,即使合同中约定了由合同签订地管辖,但该约定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约定无效。所以,合同纠纷管辖不能简单认定以合同签订地管辖,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二、合同纠纷是否可以合并起诉
合同纠纷是否可以合并起诉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多个合同纠纷基于同一事实或法律关系,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那么可以合并起诉。比如,在系列买卖合同纠纷中,各合同主体相同、交易模式一致、争议焦点类似,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合并起诉。合并起诉能提高诉讼效率,避免当事人就同一或同类问题反复诉讼,节省司法资源。但如果合同纠纷之间毫无关联,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能合并起诉。具体的判断和操作需依据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并经法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