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合同的双方应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成年人在神志清醒、未受胁迫欺诈等情况下签订合同。
2.意思表示真实: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真实反映各自内心意愿。
3.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4.形式符合要求:手写合同形式上无瑕疵,一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总之,满足上述条件的手写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手写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通过威胁对方生命健康迫使其签订明显不利的合同。
二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像双方故意合谋损害他人权益。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例如以买卖之名行借贷之实来逃避法律监管。
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合同内容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从事违法行业所签合同。
六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不满八周岁儿童签的合同。
七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无效。像未成年人未经父母同意签的大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