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已履行的,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首先,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例如,已交付的货物无法原样返还时,就需按货物价值折价补偿。
若一方有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大小通常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定。
此外,对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合同,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所以,遇到无效合同已履行的情况,当事人可先协商处理财产返还和损失赔偿等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合同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若已履行,应作如下处理:
首先是返还财产,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比如交付的货物还存在,应返还货物;若货物已使用或消耗,就折价补偿。
其次有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得超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合同无效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