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继续履行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合同需合法有效,这是基础前提。其次,要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即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履行不能,比如标的物已灭失等。再者,继续履行需具有经济合理性,若成本过高,可能不被支持。另外,非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要求继续履行。比如,甲卖给乙一批特定设备,乙支付货款,甲未交货。若设备仍能生产交付,且交付对乙有重大意义,乙要求甲继续履行,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法院一般会支持。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此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合同依约履行。
合同继续履行指违约方根据对方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执行时,首先守约方应明确向违约方提出继续履行的要求,并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函件、聊天记录等。若违约方同意,双方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各自义务,明确时间、方式和内容。
若违约方拒绝,守约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守约方需准备好合同、对方违约证据等材料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违约方继续履行。法院判决后,若违约方仍不履行,守约方可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财产等措施,促使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