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期内员工主动离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存在例外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有以下行为,员工主动离职可获经济补偿: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费;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以欺诈等手段致合同无效;暴力威胁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安全等。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期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但存在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况,劳动者主动辞职可获经济补偿: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若员工因上述法定情形主动离职,可主张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