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契约中未明确记载付款期限以及利息支付等条款的状况之下,依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法规,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履行债务责任,但需给予相对方公正合理的预备处理时间。
至于利息部分,如契约无特殊说明,通常无法主张权益。
然而,若对方未能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对您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您可依法主张赔偿,损失金额的计算方法可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型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基础,并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进行核算。
同时,我们强烈建议您采用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敦促付款通知,并明确详细的付款期限限制,以期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争议及纷扰。
对于未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金事宜的情形,若发生一方违规行为,另一方仍可行使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在此种情形之下,遭受侵害的一方可请求违约方对其由于违约行为产生的相关损失进行补偿,而此类损失的赔偿范围应与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实际损失保持相当,并且还应该涵盖到合同正常完成之后原本能够获得的任何实质性利益,然而,其总金额则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已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的违约可能带来的潜在损失范畴。
在提出损失赔偿诉求时,您务必提供足够充足的证据来证实您所承受的损失,例如有关合同履行开支状况的凭证以及期望收益的核算基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