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约定了保证期间,它的长度,原则上是没有那种特别明确的上限的,不过可不能违反法律的那些强制性规定,还有公序良俗。
不过在实际生活里,约定太长的保证期间那可说不定会有一些风险和不太确定的因素。
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了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起往后推两年,法院在判断它的效力的时候就会特别小心谨慎。
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保证期间的约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才行,这样就能避免产生一些争议和纠纷。
要是没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得模模糊糊不清楚的话,按照法律规定,保证期间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起算,往后有六个月的时间。
保证期间,那可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一起商量约定的。
你知道不,法律压根就没限制他们约定的次数,想约几次就约几次。
不过,通常情况下,约定的保证期间得既明确又合理,这样才好。
一般来说,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的。
要是当事人没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得模模糊糊不清楚的话,法律就规定,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并且是六个月。
在实际生活中,约定保证期间的时候,得把主债务的履行情况,还有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之类的因素都综合考虑进去。
要是约定得太长,那对保证人可就不太好了,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少麻烦;
要是约定得太短,又可能没法好好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所以,你们在约定的时候,可得好好掂量掂量,谨慎地权衡一下双方的利益,可不能马虎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