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约尚未到期之劳动合约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若情况属用人单位非法提前解除,则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费,而赔偿费的金额应为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数值;
如若情形显示系劳动者非法解除而对用人单位财产造成损害,依照相关规定应负起停止其行为并对雇主进行赔偿的责任。
此外,倘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约,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会被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存在非法解约未履行完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有资格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而赔偿金额则以经济补偿金额为准,再乘以两倍。
至于具体的经济补偿金额,将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长进行计算,若每满一年便支付一次工资,则以此为衡量标准。
反之,若劳动者在公司供职时间超过六个月且不足一年的话,则视作一年处理。
而若不足六个月者,则会收到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额。
在此计算中,我们所提到的“月工资”这一概念,其实就是劳动者在辞退或结束劳动合同时,过去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