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合同逾期催收的法律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以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稳定法律秩序。若超过三年时效,权利人虽仍有起诉权,但可能面临对方的时效抗辩,导致其权利难以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在合同逾期催收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催收证据,如短信、邮件、通话记录等,以证明权利人一直在主张权利,可中断时效的计算。总之,要重视合同逾期催收的时效问题,避免因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若合同逾期未履行,合法的催收方式如下:首先,可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明确告知对方逾期违约及应履行的义务和期限,保留通知的送达证据。其次,可致电沟通,留存通话记录,强调合同约定及逾期后果,敦促对方履行。若对方仍不配合,可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如仲裁或诉讼,准备相关证据,如合同、往来函件等,向有管辖权的机构提起申请。在催收过程中,务必注意保留所有的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确保催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采取非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