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对于抵押合同,如果借贷双方希望改变抵押物、抵押期限、抵押金额或者利率等合同条款,他们可以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变更这种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且可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登记或审批,以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抵押权的变更,应当经抵押人同意。”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追偿过程中,能否要求赔偿损失?
追偿过程通常指的是在一方因他方的过错或违约行为遭受损失后,向过错方或违约方寻求赔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受损方是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因过错方行为导致的间接损失,如合理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等。关键在于,这些损失必须是直接因对方的行为引起的,并且是可预见的。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