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期限,通常由合同双方基于相互间的协商与约定而确定。
毫无疑问,这些约定的具体内容均出自合同签署方的共同合意。
完整的合同内容元素应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应明确注明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姓名或法人名称和相应事务所成立地;
接下来是合同主题及其细节、数量、品质以及毁约时应赔偿的金额;
同时还须囊括各类费用如货物价格或服务报酬等相关信息;
再者,还需要订明合同执行的时间安排、执行地点及采用何种执行方式;
最后,不能忘记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任何一方不负责任的情况下,解决争议的具体步骤与方法。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