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合同由谁承担后果
1.在委托合同中,承担后果的主体主要取决于受托人的行为及其与委托人的约定。
2.具体来说,如果受托人因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所明确规定的。
3.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也应当赔偿损失。
4.如果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项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那么可以向委托人请求损害赔偿,这是民法典第九百三十条所规定的。
二、合同责任与民法典
1.在民法典中,合同责任是违约责任的一种表现。当合同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这种违约责任可以表现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
这些责任形式旨在确保合同的履行,并补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