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中,企业要求雇员签署有失公允的协议是不合法的行为。
若所签之协议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此等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或仅具有部分有效力,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每月按时发放至劳动者本人手中,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无故扣除或拖延支付。
如遇用人单位强制劳动者签署放弃工资的协议,此类协议同样会被视为无效。
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以此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