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具有效力的条件是什么
如果想要合同具有效力,那么一般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需要提醒的是,合同的生效时间原则上为成立之时即生效,但需要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方为有效的合同,自办理完有关手续时起方为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期限怎么界定
合同有效期是由当事人约定的,如果没有法定无效事由、可撤销情形、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情形,合同效力直至履行完毕。例如: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法定其他情形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