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盖章,一般盖在以下几个位置:
1.在合同最后签字处盖单位公章;
2.在合同最后尾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盖法定代表人签名章;
3.如果有多页,还需要加盖骑缝章。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不一定,如果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即使盖章了也无效。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