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
1.平等原则,合同订立主体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即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订立合同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合同的形式,如果法律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的,必须书面订立。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尽协助、通知义务。
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