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迫员工签订协议不合法。
公司与员工签署任何协议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不论是劳动合同还是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都应当由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不能采取强制的办法。用人单位不得对普通员工随意约定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如果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也不是公司高管,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
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员工必须签订,而是需要企业和员工协商进行签订,企业也无法强制要求员工签订,因此按规定员工是可以拒绝签订的。
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双方谁先提出要求的,一般作为甲方;也可以协商。其实甲方、乙方称呼无所谓的,并不表明权利的轻重,双方在法律中没有什么区别,双方都要遵守合同条款。违约方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是合同的主导方。甲方一般是出资方或投资方,也就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以出资方作为市场的主体或称主导市场为甲方市场。乙方一般是劳务方,也就是负责实现目标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