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违约行为:
1.迟延履行,是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2.拒绝履行,是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
3.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以适当履行的意思进行了履行,但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
4.债务人的过错,自始不能履行为合同的无效原因。
请求解除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合同解除权系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基于合同解除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的约束。
诉讼时效系对权利的限制,即不行使权利的状态经过一定期间,权利人对此权利的积极行使就受到限制。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有争议的法律关系处于长期不确定状态,影响经济秩序稳定和交易安全。
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是特定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从原则上说,债权的请求权都可以适用诉讼时效。如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均可以适用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