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三年的,法律不予保护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无效合同包括如下:
1.合同意思表示虚假,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签订的合同;
3.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