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签订时间是合同的内容之一,它具有一定的证约效力,一般情况下应当如实签署,而合同的成立时间和生效时间则是法律概念,它们标志着在不同时间段内的合同属性,影响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方式与途径,具有重要的意义。
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时间;
2、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即无效合同;
3、合同成立后处理效力待定状态,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视所附期限何
5、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手续后地生效。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此时批准、登记手续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
合同签订后,对方未付款的,作为守约方,可以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另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首先适用《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付款期限,即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的支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