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人独资公司可以没有监事吗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自然人独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亦无法逃避设立监事的法定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抑或股份有限公司,均须遵循法律要求设置监事一职,监事的主要职责在于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与管理进行监督,以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以及股东的应有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
二、自然人独资是什么
自然人独资,又被称为个人独资企业,这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形态。
该类型企业的全称为“个人独资企业”(下文简称独资企业),它是由单一的天然个体或自然人进行投资创立的,其财务资源完全归属于投资者所有,是具有盈利性质的经济组织。
独资企业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企业形式,虽然历经变迁,但至今仍然在各类商业运营环境中频繁出现,尤其以个人出资、个人管理、个人承担盈亏及所面临风险等特征表现得尤为明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