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关键在于是否将其签字行为认定为职务行为。只有当这一行为被认定为法人的职务行为时,合同才可能对法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判断是否为职务行为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1.该行为是否以法人的名义进行。
2.从外观上看,该行为是否足以被认为是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
3.根据社会普遍观念,该行为是否与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有合理的关联。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因此,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时,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合同才可能对法人产生效力。
二、未成年人合同效力
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他们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只要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该合同即为有效。
2.对于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需根据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有效。
如果合同是纯获利益的或与其能力相适应的,则该合同有效;否则,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有效。
3.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签订的合同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