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股权转让的办理流程如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要经过股东会讨论决定;股东之间转让的,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4.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
5.到工商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