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负责董事会的召集和主持,这是董事长的主要职责之一。董事长还要负责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的主要职务是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期间,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如果副董事长也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会作为公司的专门管理机构而管理公司,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董事也没有达到非常专业的地步。实际上,越来越多的公司所产生的事项越来越繁琐、复杂。需要更多的、更加专业的人来对公司进行管理,因此现如今董事会一般会成立专门委员会,来解决各项专业问题。
董事会的召开方式
董事会会议分为常会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常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每次会议应当与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并通知全体监事。
董事会还可以采取临时会议的形式。临时会议的召开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作出。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提议应当向董事长提出,董事长收到提议后,应当自接到提议后的10天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其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可以另行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