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的审批所需要的文件有哪些?
外资股权并购应当提交的文件:
(1)境内企业产权持有人或权力机构同意出售资产的决议;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3)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4)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内企业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或者外国投资者与境内企业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
(5)被并购境内企业的章程、营业执照 (副本);
(6)被并购境内企业通知、公告债权人的证明;
(7)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有关资信证明文件;
(8)被并购境内企业职工安置计划; (9)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置协议;
(10)涉及过度集中事项的报告;
(11)购买并营运境内企业的资产,涉及其他相关政府许可的,有关的许可文件应一并报送。